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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文化部有关部门负责人的成果汇报会纪要(刘育麟)来源:本站原创 浏览数:0 发布时间:2014/7/17
2013年4月29日,中国社会主义文艺学会艺术品鉴定与评估委员会、国珍府文物鉴定(北京)有限公司、中国古陶瓷老化痕迹国家鉴定标准科研项目组委会在京举办“古陶瓷老化痕迹国家鉴定标准科研成果汇报会”。出席汇报会的人员有:中国社会主义文艺学会常务副会长、中国艺术研究院马克思主义文艺理论研究所原所长、《文艺评论与批评》杂志原主编李正忠,中国刑事科学技术学会理事长、国家公安部刑侦局原局长、原中国刑事科学技术学会古陶瓷老化痕迹课题组总负责人刘文,中国刑事科学技术学会痕迹鉴定委员会主任、国家公安部刑侦局痕迹鉴定室原主任、公安部资深指纹鉴定专家、原中国刑事科学技术学会古陶瓷老化痕迹课题组组长赵向欣,中国国家博物馆研究员、原中国文物交流中心主任雷从云,中国社会主义文艺学会鉴评委副主任、中国古陶瓷老化痕迹国家鉴定标准科研项目组委会副主任、科技组组长刘志成及科技组其他成员和部分媒体代表共30余人。与会专家学者对古陶瓷老化痕迹国家鉴定标准科研成果进行了研讨并给予充分肯定。 一、“科研成果”汇报会的主要议程 首先,由中国社会主义文艺学会艺术品鉴评委秘书长王芳传达了文化部文化市场司副司长庹祖海关于文化部启动《艺术品市场管理条例》起草工作和文化部开展艺术品鉴定试点工作的讲话要点。在上午的科研成果汇报会上,与会人员认真听取了由中国社会主义文艺学会鉴评委副主任、中国古陶瓷老化痕迹国家鉴定标准科研项目组委会副主任、科技组组长刘志成的科研成果汇报。下午,与会专家学者在听取汇报后进行了认真讨论并提出了补充修改建议。汇报会由中国社会主义文艺学会副会长、鉴评委主任、中国古陶瓷老化痕迹国家鉴定标准科研项目组委会主任刘育麟主持。 二、中国古陶瓷老化痕迹国家鉴定标准科研成果汇报的主要内容 1、中国古陶瓷老化痕迹国家鉴定标准科研项目的提出和研发过程: 传统“目鉴”是凭借学识、经验进行鉴定,是鉴定界长期坚持的鉴定方法。这种方法在做伪技术高度发达的今天,已不能适应文物鉴定工作的需要,同时也使公安在侦破古陶瓷盗挖、走私案件时遭遇真伪难辨的困难。 国家公安部从刑侦工作需要出发,于2004年在中国刑事科学技术学会理事长、公安部刑侦局刘文局长带领下,成立了古陶瓷痕迹鉴定课题组,经过5年调研、考察和认证检测,总结出古旧陶瓷8类有规律的、不可人为制造的老化痕迹特征,掌握了科学的鉴定方法。这一阶段性成果被确定为“陶瓷釉面自然老化痕迹显微鉴识法”。2008年11月,由公安部刑侦局、公安部物证鉴定中心、中国刑事科学技术协会、人民公安大学刑事科学技术系、北京故宫博物院古陶瓷研究中心等9家单位对该项鉴定技术进行了集体评审。评审专家一致认为,这种鉴定方法具有科学性、可靠性,且不会破坏原件,填补了刑事科学技术痕迹检测领域的一项空白。之后,古陶瓷痕迹鉴定技术逐步被一些民间鉴定机构和司法鉴定机构所采用。在目前已有的古陶瓷科鉴种类中,古陶瓷老化痕迹鉴定方法和技术是唯一通过国家部级单位验收的。 目前,由于痕迹鉴定方法和技术缺少统一执行标准,在鉴定实践中仍然会出现对同一件器物采用同样的痕迹鉴定技术却得出不同结论的情况。为解决这一问题,使鉴定更科学、更规范、更具实用性和可操作性,中国社会主义文艺学会鉴评委与国珍府文物鉴定(北京)有限公司共同组建了“中国古陶瓷老化痕迹国家鉴定标准科研项目组委会”,在中国刑事科学技术协会原课题组成果的基础上,把科研重点放在“统一、规范的科学标准”即“国家标准”上,继续攻关。组委会科技组先后赴河北、河南、福建、浙江、江西、山西、陕西、内蒙、湖南等古窑址、古遗址和省市博物馆采集、比对、检测标本老化痕迹,把原来8类古陶瓷老化痕迹的群体特征补充增加到10类,并总结出了越窑、龙泉窑、钧窑、汝窑、磁州窑、同安窑、建窑、吉州窑、景德镇窑、耀州窑、湖田窑等20个不同窑口(即家族)的老化痕迹特征,使古陶瓷痕迹鉴定更加规范、系统、科学并更具实操性,可以有效避免错鉴、误鉴。使原有鉴定方法和鉴定技术又取得了新的突破。 2、痕迹标本来源可靠与新科技手段的综合运用是古陶瓷老化痕迹国家鉴定标准科研成果的两大基础。 标本来源的可靠和高科技综合技术手段的应用,是制定古陶瓷老化痕迹鉴定标准的基本条件。为此,科技组摈弃任何个人藏品和标本,先后奔赴全国20余个省近百个古窑址、古遗址、博物馆采集标本。 古陶瓷10类自然老化痕迹群体特征和古陶瓷20个不同窑口家族痕迹特征是运用电子显微技术和设备、数码照相技术和设备以及场发射电子显微镜、X射线荧光光谱仪等现代高科技综合技术、仪器,对古窑址标本、古遗址标本、国家博物馆馆藏标本进行采集、比对、测绘、检测、固定、照相而获取的。标本来源的可靠性,决定了古陶瓷自然老化痕迹鉴定技术的科学性和实操性。在检测仪器设备上,原课题组指导有关生产厂家研发生产了EG-5、EG-9微观图像现场取证仪,科技组还与有关大学实验室合作解决了科技检测、图像采集、照相等技术问题。 二、 古陶瓷自然老化痕迹是不可仿制的。 古陶瓷自然老化痕迹的形成受时间、环境和自身结构诸因素的制约,是不可仿制的。科研人员通过对大量新瓷进行观察,对大量新瓷用多种方法反复做旧实验对比,证实:新瓷没有老化痕迹;做旧新瓷会有做旧痕迹,即物理打磨痕迹、化学腐蚀痕迹。但自然老化痕迹与新瓷做旧痕迹在形貌与微区元素方面是可以准确区分的。因此,古陶瓷老化痕迹鉴定技术具有科学性、可靠性。 4、古陶瓷自然老化痕迹鉴定是一种有规律可循的类别比对技术,依据的是标本比对,不需要海量数据。所使用的电子显微仪器和数码照相设备已经普及,不论是科研机构、鉴定公司和鉴定个体都可采用,它与其他古陶瓷科鉴技术相比,不仅可操性强,而且便于推广和普及。 5、古陶瓷老化痕迹鉴定技术的优势与局限。 古陶瓷老化痕迹鉴定技术的优势在于对陶瓷新旧的准确鉴定,被鉴定器物是新还是旧,是真品还是仿品,很容易做出确切结论。但是,它不能准确断定器物的年代。因此,对陶瓷器的鉴定,应走目鉴与科鉴相结合的道路。依靠痕迹鉴定解决器物新旧问题,依靠目鉴解决年代问题,窑口问题则依靠两种方法相互印证。 三、专家学者讨论意见 与会专家学者及组委会成员听取科技组汇报后,进行了认真讨论,在以下几个问题上认识比较一致: 第一、古陶瓷老化痕迹鉴定技术是以公安刑侦痕迹学为理论基础,经过前后两个阶段,长达十年研发形成的古陶瓷科学鉴定方法。这一已获公安部评审通过、填补古陶瓷科技鉴定空白的重大成果,经过组委会科技组进一步研发,又获得了技术上的新进展、新突破,具备了在古陶瓷鉴定领域中运用的条件,它将为我国文化大发展、大繁荣发挥不可估量的作用。中国刑事科学技术学会理事长、国家公安部刑侦局原局长刘文说:我过去强调古陶瓷自然老化痕迹鉴定可以作为新旧陶瓷鉴定的辅助手段,当我看到了今天的新成果,我改变了过去的看法。古陶瓷自然老化痕迹鉴定技术不是“辅助手段”,而是“有效手段”,这个“有效手段”,是可以在古陶瓷鉴定中运用的。 第二、古陶瓷老化痕迹国家鉴定标准科研成果依托四大支撑,一是公安刑侦痕迹学理论;二是古窑址、古遗址、博物馆标本;三是电子显微技术、数码照相技术、电子显微镜、光谱仪等现代新科技和现代仪器设备;四是专业技术队伍。四大支撑是古陶瓷痕迹鉴定科技创新的基础保障,也是取得这项新成果的关键。古陶瓷痕迹鉴定技术与其他科鉴技术相比,不论在体系上、科技含量上、可操作性等多方面更具优势。中国国家博物馆研究员、原中国文物交流中心主任雷从云认为:“对文物艺术品的自然老化痕迹进行显微鉴定分析,是一种科学手段。如果我们读懂了某类文物艺术品自然老化痕迹处的元素规律,掌握各类文物艺术品在某种条件下的自然老化痕迹,潜心研究它的规律,那么将它运用于鉴定上,其结论也自然是科学的、可信的。” 第三、古陶瓷老化痕迹国家鉴定标准的确立需要政府主管部门大力支持。中国社会主义文艺学会常务副会长李正忠说:古陶瓷老化痕迹国家鉴定标准科研成果不仅是当前文化艺术品市场发展的需要,也符合文化部市场司着手整顿全国文化市场的要求。现在要争取政府部门和机构的支持,每一项成果的推广运用,都离不开政府推动,文物艺术品鉴定工作、鉴定技术成果更是如此。 在集体讨论过程中,专家学者还就科研成果报告的修改补充和鉴定标准文件的起草等细节提出了积极的建议。 (鉴评委秘书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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